政府今日(10月18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經批准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作出修訂,把在公眾地方進行的羣組聚集的人數上限由4人增加至12人。有關修訂將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由立法會審議,並於周四(10月20日)起生效,以配合早前政府公布將作適度放寬的社交距離措施生效周期(即10月20日至11月2日)。
發言人指,香港新冠疫情自9月初的高峰回落後目前尚算平穩。新增個案數字雖然未有進一步回落而徘徊於每日5000多宗,並因為傳播力可能更強的新變異病毒株出現而近日稍為有所回升,但整體入院、重症及死亡數字仍然處於相對平穩水平,公營醫療系統仍能在應付新冠入院個案的同時維持大部分正常服務。政府按「科學為本、精準抗疫、風險可控、便民利民」的精神,並考慮到相關的數據分析,決定於下一個14天周期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由10月20日起獲適度放寬的措施包括,容許在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電影院、博物館,以及會址和酒店賓館的會議室或多用途室內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前提是有關表演者必須進行定期檢測,即每7天兩次核酸檢測,以及進行表演或彩排當天在進入有關處所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亦須盡量佩戴口罩,並與觀眾或顧客保持足夠距離(或設有有效分隔),而進行跳舞活動的人士在跳舞期間必須佩戴口罩。此外,將容許於主題公園的戶外範圍飲食,以及將在公眾地方進行羣組聚集的人數限制放寬至12人。
政府發言人表示,會繼續採取謹慎態度、穩紮穩打,在疫情穩定的情況下有序放寬各項抗疫措施,避免在復常路上走回頭路。隨着香港天氣轉涼,政府呼籲市民盡早接種新冠和流感疫苗,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