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保障下人人平等?動物能否得到應有的待遇?
荒謬的事情日日在香港發生,觀塘安達邨藥房貓店長「波子」,被一名中國婦人舉報,指貓咪抓傷她的兒子耳背,而被漁護署「預約拘捕」。店員接受電視台訪問時透露,事發位置位閉路電視「死位」,未能捕捉到事發過程,而小朋友亦承認摸貓在先。
要建設更文明的社會,保障動物在社區上得到應有的權益,熱血貓民認為最根本的方法,是要成立動物警察,由專業人士調查涉及動物的案件,以減低牠們因人類的惡行所受到無辜的傷害。事實上,今次漁護署單應報案人片面之詞,而要求「波子」接受觀察,不單做法官僚,亦都欠缺求真精神。
香港人亦應該要行多一步,守望相助,互相協調合作,避免動物被虐的事情發生,並支持成立動物警察,而非事件發生之後,才去關注事件。
作為一個盡責的成年人,亦應該教育兒童,不要主動接觸小動物,畢竟不同的動物性格都有不同。
(翡翠台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