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東張西望》早前報道,一名大叔於長沙灣李鄭屋邨露臀跑,更在公園內「曬雀」,旁若無人,天人合一。
警方今日(10月9日)表示,留意到近日有傳媒報道指,今年7月於長沙灣區內發生一宗懷疑猥褻暴露身體案件,一名男子在李鄭屋邨一帶暴露身體。
長沙灣分區特遣隊主動跟進事件,經深入調查及部署後,今日上午在李鄭屋邨拘捕一名68歲本地男子,涉嫌「猥褻暴露身體」,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呼籲各市民積極舉報罪惡,警方對罪惡零容忍。
(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