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人「傑斯」涉嫌發表煽動性的言論,以及處理1100萬港元犯罪得益,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等10罪。
他早前承認1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和3項洗黑錢罪,今日(10月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2個月。
另外,法官下令充公他約487萬元犯罪得益,限6個月內交款,否則加監5年。
報稱網台主持的52歲被告「傑斯」被控1項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罪,以及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的交替控罪。他另被控5項洗黑錢罪,涉款逾1100萬港元,當中兩罪亦涉及他的51歲女助手。
案件編號:DCCC 6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