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樂隊『Madness』的歌曲嗎?」家輝叫道:「真是罕有的選擇啊。」
「或許吧,但我向來喜歡他們,你是知道的。」樂文回答:「那年代的英國人真沒品味,這麼出色的樂隊竟沒有大紅大紫,令人難以想像。」
家輝只是聳聳肩,對樂文的說話不置可否。
樂文和家輝是大學同學,並一起組織樂隊。他們現在的樂隊已成立四年多,是一隊四人樂隊。樂文是低音結他手,家輝是結他手,另外負責爵士鼓和鍵琴的,則是在網上認識的小剛和亞堅。他們平日練習的歌曲,除了少部份原創作品外,還有很多七八十年代流行的英美搖滾樂曲。今天的他們,正為了一個月後在一間Live House的演出預備,進行選曲和初次練習。
他們是這間Live House的常客。不用演出的日子,他們也會到訪,欣賞其他樂隊的演出。故此,他們經常與其他常客有說有笑,互相交流對音樂的看法和心得。
這次演出,樂文決定選擇「Madness」歌曲,亦是源於Live House的一個常客。
她是一名女生,是樂文一直心儀的對象。
她是個長髮女生,經常頭戴鴨舌帽和穿著「Nirvana」樂隊T恤。雖然經常會在Live House碰面,但內向的樂文,一直不敢主動與她傾談。
直至三天前。
剛步出Live House的樂文,碰上了戴著耳塞聽歌的她。他瞥見了她手機正播放的歌曲,竟是樂文最喜愛樂隊「Madness」的經典歌曲《It Must Be Love》。也許是這樂隊給予的力量吧,樂文竟鼓起勇氣向她攀談。
「妳也喜歡『Madness』的嗎?」
樂文唐突的搭訕,雖令長髮女生感到詫異,但她還是禮貌地除下耳塞。
「抱歉,你剛才說甚麼?」長髮女生問道。
「啊,我在說,妳也喜歡樂隊『Madness』的嗎?」樂文笑道:「我可是他們的超級樂迷呢。」
「其實是朋友介紹,誰知一聽便深深著迷啊。」長髮女生回答:「有趣鬼馬和帶點reggae的旋律,配上浪漫細膩的歌詞,竟是如此動人啊。」
「我也是這樣覺得,所以我也很喜歡這首歌啊!」樂文喜道:「對了,我們在下個月會有演出,到時請妳捧場吧!我們一定會演唱這首歌的。」
「好吧,反正我也是這裡的常客。」長髮女生微笑:「我會好好期待的啊。」
閒談一會後,長髮女生便道別離開。不過,樂文還是呆站原地,回想她的微笑。
他下定決心,要在下次演出選唱《It Must Be Love》。
今天的樂文特別投入。他不再像以往的被動,主動提出很多意見,包括堅持要選《It Must Be Love》作為演出曲目之一。從未當過主唱的他,更主動請纓,要求作為這首歌曲的主唱。
「我不反對你當主唱,我對你的歌喉有信心。」家輝說道:「但你不是說過,自己很難同時兼顧低音結他手和主唱的嗎?」
「我想過了,這首歌的低音結他和主唱部份,沒有太大的重疊。」樂文回答:「我可以應付的。」
樂文說的前半部份確是事實,不過他能否應付,卻其實是未知之數。
「那麼色士風solo,和那些間斷的小提琴伴奏呢?」鍵琴手亞堅問道:「我們只有一個結他手和一個鍵琴手,很可能應付不了這類型的曲風啊。」
「我會想辦法的了。」樂文堅持:「我相信,總會找到別人幫忙的吧。」
「為一首歌費時失事,不太好吧。」鼓手小剛提議:「讓我用鍵琴模仿色士風的部份,可以嗎?」
「不行!」樂文堅決:「這會失去了原曲的特色,我可不想啊!」
這時候,家輝終於按捺不住,以凌厲的眼神望向樂文。
「夠了,樂文。」家輝詭異笑道:「你不把你真正目的和盤托出的話,我們是不會配合的。」
樂文只好把事情說出,包括他對長髮女生的傾慕、他倆短暫的傾談、和自己作出演唱的承諾等。把事情說出後,「打定輸數」的他,低頭不發一言。
誰知道,樂隊三人差不多同一時間站起身,雀躍望向樂文。
「你早說嘛!」亞堅笑道:「來,我們開始練習吧!」
「你們願意配合我嗎?」樂文詫異:「這一次,我完全是出於自私,只為了我自己啊。」
「別這樣說啊,樂文。這麼多年了,你有自私過一次嗎?」家輝回答:「我們可是伙伴啊!為了伙伴的終生幸福,我們當然願意豁出一切,全力配合吧!」
樂文感動得雙眼通紅,幾乎掉下眼淚。
「別這樣啊,女生不會喜歡娘腔腔的男生。來,我們練習!」
時光飛逝,來到一個月後,演出的日子。
為了樂文的「終生幸福」,樂隊成員豁出了一切,去令這首歌的演出力臻完美。亞堅找來兩位彈小提琴的朋友,彌補樂器不足的問題,令歌曲的層次更完整;小剛安排自己的弟弟,帶同兩把不同音域的色士風,應付solo和其他需要的部份,令歌曲保持原有的味道和風格。身為樂隊主力的家輝,更花了很多時間編好各樂器的演奏部份,令演出的七個人可以順利配合。
『It must be love, love, love…』
即使大多觀眾也不懂得這首歌,但氣氛卻成功被推向高峰。歌曲最後的部份,全場一起和唱,場面令人感動。
「這首歌,是我們的低音結他手樂文,為了一個特別的『她』預備的。」
家輝說罷,現場掌聲雷動,歡呼聲此起彼落。
然而樂文的臉上,卻只看到牽強的笑容。
他一直留意在場超過二百名的觀眾,但卻看不見她的蹤影。
離開Live House時,家輝輕拍樂文的肩,示意他望向不遠處、正在卿卿我我的一對情侶。
「你說的經常鴨舌帽、穿『Nirvana』樂隊T恤的長髮女生,就是她嗎?」家輝問道:「那個男的,倒是有點像Kurt Cobain啊…」
背著低音結他的樂文,沒有答話。
心碎的他,自覺浪費了伙伴們的一番努力,不禁垂頭喪氣。
但正當他們準備離去,一把女生的聲音,叫住了樂文。
「請問你是剛才主唱《It Must Be Love》的低音結他手嗎?」
樂文先是一呆,數秒過後,他回頭一看。
站在眼前,是一名戴著眼鏡的可愛女生。
一頭短髮的她,竟與自己一樣,背著一把低音結他。
樂文想了想,認出她是剛才一隊演出樂隊的低音結他手。
「對啊。我認得妳,你們剛才的演出也很棒啊。」樂文回答。
「但焦點一定是你們吧,那首歌掀起了全晚的高潮呢。」短髮女生笑道。
「過獎了。」樂文回答:「對了,妳也聽過『Madness』的歌嗎?」
「何止聽過,我是他們的超級樂迷啊!」短髮女生兩眼發光:「能在這裡聽到他們的歌曲,真的是令我無比感動啊!」
短髮女生說罷,兩人同時噗哧一笑。
這時候,樂文記起家輝,但回頭一看,已不見他的蹤影了。
識趣的家輝,早已和樂隊成員先行離去,讓樂文與他的「終生幸福」好好相處。
【嗯,遇上同是低音結他手、更與自己有共同喜好的可愛女生,機會可能是「萬中無一」吧。但別這麼苛刻啊!好好珍惜重要的伙伴,那萬般溫柔、無比可靠、卻從來只為別人作嫁衣裳的低音結他手,也會有實現愛情夢的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