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報道,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決定開除他的黨籍,並開除公職。
報道指,崔茂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
報道續指,由於崔茂虎的罪行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崔茂虎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報道列出了崔茂虎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包括沒有堅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違規佔用耕地搞政績工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沉迷奢靡享樂,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