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若驊指,今年年初司法部部長傅政華訪港時與她簽署了一份《會談紀要》,一些關於中國法律服務方面的開放措施已經成功實施。她指廣東省司法廳早前公布了《廣東省司法廳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中國律師事務所在廣東省實行合夥聯營試行辦法(2019年修訂)》,《試行辦法》於8月1日開始實施,為期3年。
她指《試行辦法》內值得留意的措施,包括取消在廣東省設立的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的限制、可以用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名義聘用港澳及中國的律師、聯營律師事務所可受理及承辦行政訴訟法律事務,以及香港律師事務所和中國律師事務所的設立年限、工作業績等資質可共同作為評定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中國業務資質的依據等等。
她又提到,香港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一直備受推崇,亦擁有很多專門法律領域的人才。《試行辦法》可以鼓勵更多中國及香港的律師事務所,特別是一些中小型律師事務所,設立合夥聯營,提供一站式跨法域法律服務,為香港法律界在大灣區帶來更多「機遇」。
昨日,有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一群檢控人員」,以律政司的信紙向全港市民發出公開信,批評鄭若驊其身不正,又不是刑事法專才,在處理牽涉大型公眾活動的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在沒有充份證據,沒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或不乎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仍堅持作出檢控,視檢控原則如糞土。
(圖片來源:政府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