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於今日(7月31日)傍晚公布來自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消息,指兩日前發生了一宗涉及大亞灣嶺澳核電站的事故。事件發生於7月29日,嶺澳核電站電廠維修人員進行檢查期間,發現第二期2號機組的一個空氣監測儀錶取樣點的安裝位置,與原先的設計不符,電廠隨即進行修正,事件未有對環境構成影響。
據保安局透露,由於電廠廠房有多套同類型的空氣監測儀錶,並且仍然如常運作,亦顯示空氣質量正常,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國際核和放射事件」分級表,事件被評為「非等級核電站運行事件」,即「0級」事件,對電站的安全運作、員工健康及附近地區的公眾和環境並無構成任何影響。
肇事的嶺澳二期2號機組於2011年8月7日投入商運,已經運作了接近3年,被發現錯置的空氣監測儀錶若非運作後才加裝的話,亦即是該儀器錯誤安裝後足足3年才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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