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今早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表示,已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警方處理遊行集會申請時,如判斷有可能會引起騷亂,涉及影響公共安寧及秩序,便應暫停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蔣麗芸表示,現時示威者之訴求愈來愈多,根本就是強人所難,而政府可以做的事不多,再加上不少集會已變質,故認為警務處處長可以在個人權利和社會利益之間,作出評估,暫停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對於周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之警民衝突,蔣麗芸認為警方需檢討有關部署,質疑警方為何只派少量警員進入商場,導致多名警員受傷。
(圖片來源:港台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