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留港照顧母親 67歲中國女子判囚4個月

訛稱留港照顧母親 67歲中國女子判囚4個月



一名中國女子被控一項向入境事務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於昨日(7月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四個月。

67歲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期間以需要留港照顧母親為理由,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入境處在處理有關申請時,發現被告母親早於被告抵港前已經不在香港。

於調查期間,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使其延期申請得以批准,在明知母親不在香港的情況下,仍向入境處職員報稱需要留港照顧母親。

被告因涉嫌就其申請延期逗留時的原因,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訴。被告於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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