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今日(7月4日)強烈反對和譴責有國家肆意對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通緝在逃人的行動作出無理抨擊。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國安處行動合情、合理、合法。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公開因涉嫌犯下嚴重罪行而被通緝的逃犯資料,並要求市民大眾協助緝拿逃犯歸案,是香港警察和其他它執法部門常見的做法,亦符合國際慣例。
發言人強調,很多國家,包括英國、美國和澳洲自身的國家安全法律也具備域外效力。《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和國際慣例。有國家無視其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亦有域外效力,一次又一次肆意對《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及警方的行動作出無理批評及肆意抹黑,顯然是帶有雙重標準的典型操作。
發言人補充,任何國家都不應該包庇犯罪分子。被通緝的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屢見不鮮,令人髮指。有關國家嘗試以不同藉口為此等人開脫,完全不尊重法治,其心可誅,其行可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把握任何機會依法將逃犯緝拿歸案,不容許他們消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