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52歲旅客獲判緩刑

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52歲旅客獲判緩刑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6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緩刑24個月和罰款4000元。

海關人員於6月28日在上環港澳碼頭截查該名52歲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296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2000元,應課稅值約97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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