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批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道德塔利班滿口歪理

喪批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道德塔利班滿口歪理



今天整個 Facebook 都是彩虹頭像洗版,皆因美國發生了影響深遠的事件。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5比4通過全美50州都不可禁制同性婚姻,亦即是同性婚姻正式合法化。其實美國同性戀者去到今天,才能正式在全國合法結婚真的算遲,鄰近國家例如加拿大早在2005年已通過同性婚姻;墨西哥亦於上周通過類似決議。其他歐洲英法等國也早已實施,上月愛爾蘭更通過相關的全民公投。

當大家慶祝同性戀可以得到合法結婚權利的同時,宗教界人士卻是一面愁雲慘霧。他們需要面對信眾的查詢,於是在維護面子的情況下,只能大力作出反擊。香港這邊的代表當然是明光社,他們的反擊相當迅速,但亦相當無力並不合邏輯。一個小孩子的出生與同性婚姻完全沒有關係,但是明光社硬是要將兩項不是必然關係的事拉在一起,說甚麼哪種婚姻制度最理想地保障小孩。說到底同性戀人士根本就不可能像異性戀般生小孩子,同性戀情侶最多也只能是收養小孩。但是如果沒有小孩被無情拋棄,又如何有小孩需要被收養?

明光社的邏輯,就是不應該由9個法官就決定了3億人的制度,那麼為甚麼這十多年來,香港700萬人的行政長官又應該由1200人選擇?中國13億人的制度由小數共產黨人決定?然後他們就會用這段回應『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羅13:1-2)

不過當你嘗試用聖經反駁他們的時候,他們又會說這樣那樣解釋是不對的。說穿了明光社那班人也只是一班拿著聖經當工具的神棍,那一段經文合意的就使用,不合的就不說,當受到質疑的時候,一切解釋權都在他們手中。
 
事實上婚姻只是人的基本權利,當人沒有直接或間接傷害他人時,應該就有權力去選擇,而美國這次的裁決也只是將這種基本權利歸還給人民。香港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亦回應事件,認為香港應多討論相關問題。但是香港有明光社等「道德塔利班」,能否真的可以做到理性討論?或者香港因接受度不同,不能通過同性婚姻,但是能否用折衷的民事結合,即同志伴侶可以得到和婚姻相同的法律權利。

美國這次同性婚姻正式合法化,對於香港性小眾帶來相當鼓舞的作用,但是性小眾崎嶇的前路,仍要各方面的努力才可以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