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公務員不可進行反國安立法行為

聶德權:公務員不可進行反國安立法行為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向公務員發信,重申特區政府會全力支持和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港區國安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他又稱公務員隊伍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骨幹,期望大家團結一致,盡忠職守,堅定支持並全面配合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對於有公務員工會鼓動公務員參與所「罷工公投」,反對國家安全立法,聶德權指《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體系並沒有「公投」制度,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亦無法律效力。他又稱《基本法》第99條訂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另外根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響。 

聶德權強調,公務員有責任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落實好有關國家安全立法的工作,不可以進行有關反對港區國家安全立法的行為。 

他認為以公務員工會名義參與「罷工公投」的「聯合工會行動」,會使外界誤以為他們是代表多數公務員,令人覺得公務員與政府對著幹。他又認為這對其餘絕大部分一直盡忠職守、緊守崗位的公務員極不公平,亦會嚴重損害公務員隊伍的良好聲譽。

 

(圖片來源:聶德權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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