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全面禁另類煙

政府建議全面禁另類煙


政府今日(6月6日)公布未來控煙策略,短期有十項措施,包括排隊時禁止吸煙,以及全面禁售加味煙及另類煙草,政府爭取年底前提交修例建議。

醫衞局局長盧寵茂教授表示,根據今日公布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79號報告書》,本港習慣每日吸煙的15歲及以上人士的比率,由2021年的9.5%進一步下跌至2023年的9.1%,顯示香港是國際上成功控煙的典範。

為更有效打擊私煙和保護非吸煙人士免受煙草禍害,政府建議在短期內推出10項控煙措施,包括﹕
 
「管供應、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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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區分已完稅和未完稅煙,以提升執法成效。政府正就此進行顧問研究審視執行細節。政府亦會修訂《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規定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草產品須證明已課稅。
 
(二)提高未完稅相關罰則。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煙的最高罰則,由目前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大幅提高至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政府亦會提高《應課稅品條例》下有代價地就罪行不予檢控(即以罰款代替訴訟)的罰則,以及把《應課稅品條例》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令香港海關得以申請凍結與私煙活動相關的非法得益。
 
(三)禁止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繼2022年4月30日起禁止入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政府將會進一步禁止以任何形式(包括自用)管有另類吸煙產品,貫徹全面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的目標。
 
(四)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煙草產品,提供者須承擔法律責任,以保護未成年人士,避免接觸煙草產品。
 
(五)持續檢視增加煙草稅的成效和未來調整的步伐。
 
「禁宣傳、減引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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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禁止加味煙,包括薄荷煙、糖果/水果煙,以抗衡煙草商意圖以加味煙吸引年輕人和女性吸煙及令吸煙者更易養成和維持吸煙習慣。
 
(七)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規定煙草包裝(包括品牌和產品名稱)只可以統一設計顯示,減弱煙草商品的推廣效果。
 
「擴禁區、免煙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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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排隊時禁止吸煙。現階段建議排隊禁煙範圍包括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排隊進入指定公眾處所,如公營醫療設施、公眾遊樂場地、主題公園、公眾娛樂場所等。
 
(九)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的出入口指定範圍,包括幼兒中心、學校、安老院和公營醫療設施;並賦權於特定地點訂立大範圍禁煙區,以進一步減低市民於公眾地方受到二手煙禍害的機會。政府亦會將於法定禁煙區作出吸煙行為的定額罰款提高至3,000元。
 
「重教育、助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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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強戒煙服務和宣傳教育,措施包括增加戒煙服務點、加強中醫戒煙服務、透過地區康健中心以個案管理模式提供戒煙服務、加強基層醫療人員的戒煙培訓、以流動應用程式協助戒煙,以及在學校恆常課程中加入更多有關煙害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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