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日(6月6日)表示,政府將進一步調整回港易計劃下的暫不適用風險地區名單。
目前,如被國家衞健委列為中風險等級地區或高風險等級地區,該地區將會相應載列於計劃風險地區名單。
發言人指,為進一步做好回港易計劃的風險管理,政府在更新回港易計劃下的風險地區名單時,除包括國家衞健委所列的中風險地區、高風險地區外,亦會參考大陸及澳門衞生部門通報的確診及感染個案,以及相關部門正式發布的資料。同時,為確保在香港的入境口岸能順暢執行風險地區名單,相關地區所列範圍將以小區為最小單位,而不會細分小區內個別樓數或期數。
按回港易計劃的要求,在抵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風險地區名單上所列地區的香港居民,將不可按回港易計劃獲豁免接受強制檢疫入境香港,而須接受14天家居檢疫。
政府發言人補充指,留意到廣州市已宣布嚴格落實管控要求,確保中、高風險地區內人員不能離開區域,並呼籲市內民眾非必要不離開廣州市,而如須離開廣州市,由6月7日中午12時起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