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出最新通告,指如非必要不離開佛山及不出省。
由明日(6月7日)中午12時起,如需離開佛山及出省者,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通告又呼籲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和旅行社等,應帶頭做到如非必要不離開佛山、不出省的要求。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廣東省廣州市和佛山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規定,自今日傍晚6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海珠區、越秀區、番禺區、南沙區,或佛山市南海區、禪城區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圖片來源:Baycrest|CC BY SA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