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自力更生十惡不赦 中國人非法逗留恩恤享福

香港人自力更生十惡不赦 中國人非法逗留恩恤享福



七十三歲港人長者不拿綜援,為了自力更生做保安員,使用假身份證隱瞞年齡,案件揭發後伯伯被法官重判入獄四個月,經上訴後亦不獲援刑或減刑(即便有數百名市民呈交求情信亦無用)。自力更生十惡不赦,這就是今日香港人在法律面前的遭遇。

在幾乎同一時間,有中國大陸男童逾期逗留香港,違反入境條件,卻有工聯會的立法會議員陪同前往警署「自首」,旋即獲得入境處發出「行街紙」,搖身一變可以暫時在港合法居留,免於即時遣返回中國。同時,這名中國非法逗留者還可以立即享受香港的社會福利,例如立即獲安排入讀小學,接受由香港納稅人埋單的免費教育。非法逗留恩恤享福,這就是今日中國人在香港特區法律面前的優待。

不要和我說又有細路女嚇喊,香港經此一事正式蓋棺定論淪為中國殖民地,不知有多少香港人要為此欲哭而無淚!

中國殖民地比英國殖民更加不堪不止一百倍!在英國殖民地年代,除了開埠早期之外,大部分時間洋人、華人在法律面前都是一視同仁的。當年英籍總警司葛柏貪污受賄,在接受調查期間潛逃英國,引發香港社會公憤,其時不論是港英政府還是英國政府,都盡全力去引渡葛柏回港受審,香港政府更在此事後成立廉政公署,不論華人、洋人,對貪污犯法一律予以嚴厲打擊。處事公正,不因人的身份而有所偏幫,是香港得以建立受公眾信賴的法治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元素。

現在法治精神已經被中國殖民地的傀儡政府敗壞得蕩然無存,若此歪風不能煞停,香港日後要為此承受社會公義淪喪等的種種災難,可謂是陸續有來。

有人會指出,入境處對非法入境者或逾期居留者行使酌情權,是出於人道理由,無可厚非。但人道理由也需要有足以獲得同情的事實情節才可以恰當地運用。今日的中國不同於6、70年代的中國,中國在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的發展全面超越香港,香港今日在情在理,實在沒有義務和理由去收容來自中國的人,一如以前香港會收留中國偷渡者,會收留越南船民,但不會收留來自英國的人以所謂「避難」為理由非法進入來香港一樣。

港共政棍和港共政權不惜敗壞香港法治,硬要香港人接納中國人非法入境香港,並且享用香港的社會福利,這樣做目的再清楚不過了,便是要用簡單粗暴的手法加速殖民,以達到徹底控制香港的政治目的。

這樣的殖民手段是最惡劣的殖民宗主國行為,當年英國、法國、日本等國家到海外殖民輸送人口,都是通過程序上合法的方式來進行(例如日本會發出拓荒證予本國國民移居台灣、朝鮮或滿洲國)。今日中共殖民竟然要用人治繞開程序上的法治框架,視最基本的法律如無物,更遑論顧及香港民意的感受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香港人抗拒中共粗暴殖民,譴責港共政客敗壞法治,抗議賣港學校出賣原則和香港本地利益,實在是天經地義。故此筆者要在這裡對日前參與抗議活動的示威者講一句:「你地冇做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