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兩地逃犯移交安排 最快今年內簽署協議

港澳兩地逃犯移交安排 最快今年內簽署協議

綜合媒體報道,澳門法改局局長朱琳琳今日(5月21日)透露,港澳兩地已就移交逃犯安排,以及刑事司法互助作多次磋商,了解兩地制度和法律用語的不同,現已就有關內容和具體條款達成基本共識。朱琳琳更稱爭取在今年內完成磋商,並簽署有關協議。 

港澳兩地一直未有移交逃犯之安排,去年轟動一時涉嫌行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案,香港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及南華前足主羅傑承均被判罪成,各判監5年3個月,但二人一直安然留港,毋須被移交澳門服刑。

據早前澳門檢察長何超明表示,有關協議將包括判決執行,預計可對兩地犯罪起震懾作用,而兩地刑事司法協助初步有三原則,分別是各自依當地法律付諸可實行措施、合作中兼顧效率,以及保障各方法律利益。


(圖片來源:Youtube 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