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入境旅客因處理未完稅煙草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今日(5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4個月,以及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於3月4日和1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分別截查一名42歲抵港男旅客及一名28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20000支未完稅香煙、約46000支另類吸煙產品和約32公斤未完稅雪茄,市值共約88.2萬元,應課稅值總共約20.6萬元。該兩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