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人及4客戶被廉署起訴 涉串謀詐騙提早領強積金

中介人及4客戶被廉署起訴 涉串謀詐騙提早領強積金


廉政公署早前搗破一個貪污犯罪集團,涉嫌透過貪污及欺詐手段,協助強積金計劃成員使用虛假證明文件及法定聲明,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廉署經深入調查後,今日(4月30日)落案起訴1名任職保險代理的強積金中介人及其4名客戶,涉嫌在事件中干犯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行。
  
黃錦輝,34歲,富衛時任保險代理,被控共7項罪名,即4項串謀詐騙;及3項使用虛假文書。
  
涉案四名強積金計劃成員為麥國沛,50歲;顏漢偉,51歲;何遠文,42歲;以及李芷君,49歲。麥國沛與黃錦輝同被控上述1項串謀詐騙罪名,另外3名被告則分別與黃錦輝同被控上述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
  
5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四(5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黃錦輝於案發時是富衛的保險代理暨強積金中介人,他於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間,協助多名客戶於永明信託開設強積金戶口,並將他們的強積金轉至永明信託。黃錦輝自此成為該等客戶,包括同案4名被告在內的強積金中介人。
  
根據《強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計劃成員如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申請提早領取其強積金,須向其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提交法定聲明及相關證明文件,以支持其申請。廉署的調查源於貪污投訴,指有強積金中介人涉嫌收賄,協助多名強積金計劃成員作出虛假陳述,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
  
調查其後發現,黃錦輝涉嫌分別與麥國沛等不同客戶一同串謀詐騙永明信託,在他們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中,不誠實地向永明信託訛稱他們會永久離開香港並分別移居中國內地或非洲,並提交失實證明文件,導致永明信託批准其申請。調查顯示,上述客戶從未有意圖移居中國內地或非洲。
  
於顏漢偉、何遠文及李芷君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中,黃錦輝又涉嫌分別與3人使用3份虛假法定聲明書,意圖誘使永明信託接受它們為真文書。該等法定聲明書看來是在一名本港律師面前簽署。但調查顯示,該律師從未為相關人士監理過任何聲明書。

廉署調查又發現,黃錦輝向上述每名客戶收取數千至數萬元,並成功為他們提早提取強積金共約4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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