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只當傳媒是傳聲筒

政府只當傳媒是傳聲筒



記協昨日(4月28日)發聲明,批評政府連日的政改宣傳活動未有事前對外公布,認為有關做法嚴重削弱公眾知情權,損害新聞自由。林鄭月娥今日解釋,傳媒在場或影響宣傳工作,望傳媒諒解。林鄭指現時工作是直接向市民解釋方案,並沒有新的措施、說法要透過活動與傳媒交代,並表示「如果我們有這些說法或信息要發放,一定繼續沿用高透明度的做法。」

有需要時,便要傳媒發消息,沒需要時,便不公佈,然而,「有需要」該如何界定?由誰界定?傳媒作為第四權,有責任監察政府,並把資訊傳遞給大眾,是否「有需要」應由傳媒界定,而不是政府的責任。政府作為被監察對象,怎可能自行作決定,不公佈宣傳活動呢?內部工作或有保密必要,但宣傳工作是面向大眾,沒有保密的必要,因此政府沒有不公佈的理據,是否作出報導的決定權,是在傳媒手上,而不是政府手上。

林鄭的講法,是把傳媒當成傳聲筒。傳媒對政府而言,只是一個發佈消息,塑造形象的工具。反映出香港政府的斃病,不單止是不民主,更是不願意受傳媒的監察。

政府之所以不公佈行程,是因為知道必然會受到狙擊。早前官員坐巴士宣傳政改時,雖有公佈行程,但全程不敢落車。因為官員內心知道,一旦下車必然爆發衝突,故此不落車避免被拍下衝突場面。而落區宣傳時,即使沒有反對團體狙擊,亦必然被市民指罵,因此只敢悄悄落區宣傳。

早前林鄭指,民調結果顯示逾半市民支持或接受政改方案,若然屬實,政府宣傳何需畏首畏尾,可見政府亦自知不得民心。831框架下的方案,並不如政府所聲稱是「大部份市民所期盼」,依然死不悔改,硬推方案,更不公佈宣傳活動,試圖塑造虛假的「和諧」景象。但此做法,絕無助改善現時社會問題,即使政改方案獲通過,亦只會令民怨累積。若政府繼續倒行逆施,香港勢必掀起一場比雨傘革命更浩大的社會運動。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