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葵涌警署汽油彈案 21歲男生保釋覆核獲批

涉葵涌警署汽油彈案 21歲男生保釋覆核獲批

警方日前拘捕一名男警長,指他在月中葵涌警署外搜獲汽油彈案中,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至於早前涉案被捕的21歲男生,今日(4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獲批。 

辯方指雖然案情嚴重,但案件有新進展及爭議,故提出保釋覆核。控方不反對被告擔保,並申請將案件押後到6月11日,以等候政府化驗報告。 

被告獲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 

21歲姓林被告被控於今年4月13日,在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枚疑似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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