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獲准探訪臨終或危急確診病人 事後需自我醫學監測7日

親屬獲准探訪臨終或危急確診病人 事後需自我醫學監測7日


醫院管理局今日(4月12日)宣布,更新公立醫院有關新冠危急或臨終病人的恩恤探訪安排,以及新冠康復人士的恩恤探訪要求。
  
公立醫院在可行情況下,會按家屬的意願為危急或臨終的確診病人安排恩恤探訪。探訪人士必須提供24小時內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證明。假如訪客未能預先安排測試,必須在探訪後即時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提供有關檢測結果證明。
  
探訪人士於進行探訪前,必須細閱有關恩恤探訪的特定資料單張及跟從醫護人員的指示嚴格遵守相關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於探訪前徹底清潔雙手、佩戴合適個人防護裝備、及於探訪後進行7日醫學監察等。探訪人士進入公立醫院時亦須遵守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規定。
  
至於非新冠病人或其他特殊臨床原因的恩恤探訪安排維持不變,探訪者須遵守相關的病毒檢測及疫苗接種規定。
  
醫管局亦決定,確診新冠病人在康復後3個月內(由收到確診記錄後第14天起計算)進行恩恤探訪,可獲豁免有關檢測證明或疫苗接種要求。探訪人士需向醫護人員提供相關感染及康復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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