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企Google被控在用戶處於私密瀏覽模式時,追蹤他們的網路使用狀況。為求和解,Google同意銷毀數十億個資料紀錄。
和解條款已提交到加州奧克蘭聯邦地區法院,還需要法官同意。
原告律師團估計和解金額超過50億美元,可能多達78億美元。Google不會支付損害賠償金,但用戶可以個人名義提告並要求賠償。
是次集體訴訟始於2020年,涵蓋數以百萬計從2016年6月1日開始使用私密瀏覽的Google用戶。
有用戶會將Google的Chrome瀏覽器設為「無痕」(Incognito)模式,或將其他瀏覽器設為「私密」瀏覽模式。原告用戶指稱,Google的分析所得資料、Cookie和應用程式,讓Google可不當追蹤相關用戶。
根據和解協議,Google將更新公告,說明它在「私密」瀏覽模式蒐集哪些資料,這項程序已經展開;Google也將讓「無痕」模式用戶阻擋第3方Cookie,為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