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港聞港聞 警長2019年太古站衝突受傷 向示威者索償獲判賠42萬 作者:熱血編輯部 (陳五) 03-16-2026 Like Facebook Twitter 更多 Like 分享0 留言0 2019年反修例期間,一名警長於執勤時受傷,向一名示威者索償,獲判42萬元。案件涉及2019年8月11日,事發時在太古站,當時大批示威者集結,警長黃銘源與示威者糾纏期間跌落扶手梯受傷,1個月後在私家醫院做手術,切除及修復部分外側半月板等,直至2020年初復工。他報稱事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看見長的扶手梯會緊張。法官指事件對警長身心造成損害,裁定被告要賠償42萬元。被告之前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監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