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未完稅香煙 3旅客被判囚

進口未完稅香煙 3旅客被判囚


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今日(3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及罰款。
   
海關人員於3月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3歲的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34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53000元,應課稅值約112300元,以及10000支加熱煙煙支,估計市值約30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因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900元,以及就違反《進出口條例》被判處監禁4個月,全部控罪刑期同期執行。
   
另外,海關人員昨日(3月8日)於機場截查一名60歲的抵港男旅客和一名44歲的抵港男旅客,分別在前者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9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01000元,應課稅值約162100元,以及在後者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28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28000元,應課稅值約94000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今日因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分別被判處監禁7個月和罰款1000元,以及監禁4個月和罰款1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