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未完稅香煙 兩旅客判囚5個月

進口未完稅香煙 兩旅客判囚5個月

兩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及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3月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5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昨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0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33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51000元,應課稅值約111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被法院判處監禁5個月及罰款1000元。
   
此外,海關人員於同日在機場截查一名52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31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40400元,應課稅值約1031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被法院判處監禁5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