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車禍八旬的士司機涉危駕提堂 准保釋5月再訊

北角車禍八旬的士司機涉危駕提堂 准保釋5月再訊



北角炮台山道前日(3月5日)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的士懷疑落斜時失控撞倒途人,涉事85歲男的士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早(3月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庭上要戴助聽器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5月16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裁判官亦要求被告交出駕駛執照,不可駕駛任何車輛。

85歲被告倪蔡儂被控於2023年3月5日,在北角炮台山道(北行)與英皇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的士,引致成譚雅及朱雙麗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ESCC5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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