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男1女因處理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3月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4個月和監禁2個月。
海關人員於2月8日在沙頭角中英街檢查站截查一名64歲男子。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該名男子放置在單車前後貨籃的膠袋內及他的肩背包中檢獲共3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5000元,應課稅值約9900元,他隨即被捕。他今日被判處監禁4個月。
此外,海關人員亦於昨日在同一檢查站截查一名43歲女子,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該名女子放置在單車前後貨籃的購物袋內及她的手袋中檢獲共4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0000元,應課稅值約13200元,她隨即被捕。她今日被法院判處監禁2個月。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