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電台節目,替《給十九歲的我》導演張婉婷和主辦學校說項,卻是一時曲直難分,一時強辭奪理。熱血時報深夜歷史與時事節目《建國神話》主持蕭傑,在節目即時反駁,觀點如下:
陶傑歪理之一:
「如果五年入面個女拍得好辛苦,有情緒病哭訴等,應該係同學校講,而唔係同導演講。」
蕭傑笑言:「導演拍攝紀錄片,攝影機是他的,剪接是他的,他就是紀實倫理的第一負責人。率先批評導演,合理之至。這些道理,大學讀電影讀他最看不起的文化研究,也會讀到的,陶傑不會不知吧?」
陶傑歪理之二:
「如果家長冇任何異議,套戲拍成嚟全香港放映,根據呢個同意書係冇得投訴,到而家生米煮成熟飯,係冇得投訴。」「你父母幫你簽咗呢張所謂賣身契,係怨學校同你父母,佢哋係你監護人。」
蕭傑笑言:「陶傑又賣身契,又生米煮成熟飯————這個比喻是替張婉婷說項嗎?那是把張婉婷類比成甚麼?看官可自行對應各種古裝劇和粵語長片。」
「此外,同意書難成賣身契。學校是難有絕對放映權。一,學校提出最新近的承諾和書面授權,聲明取得六個參與者的授權才公映,不是已將所謂的絕對上映權自限了嗎?而學校沒有收到六個授權,更有授權者聲言受錯誤引導而授權。二,有大律師指出,2012年那份同意書不能凌駕私穩條例,學校不能越過參與者授權上映。」
陶傑歪理之三:
「某程度上學校第一次處理咁有創意嘅計劃,而教育工作者一生職業就係課室同屋企,佢哋唔知拍電影牽涉到演員心理或者導演的要求...」
蕭傑笑言:「學校行政管理,是有研究陌生範疇能力。學校不是地產商,但可以管理學校重建噢。因為,學校行政管理是有規模的專業,管理學校的人有高尚學歷,有人脈,學校是有研究陌生範疇的能力————學校可以因自己不是地產商,可以重建校舍後變成危樓嗎?不會噢。委托專才跟進陌生範疇,然後管理專才前自己也要鑽研相關範疇做議程設定和訂立標準,是管理專業。陶傑長袖善舞,畢生不只在寫稿和在家庭吧?不會不知道甚麼是管理專業吧?陶傑說教育工作者畢生在課室和屋企,與指菲律賓是僕人國家(nation of servants)一樣,又在鄙視別人吧?」
陶傑歪理之四:
「成件事唔關導演、副導演或者製片事,因為呢件事係香港開埠以來第一次咁嘅形式去嘗試,要個導演孭晒做咩啫?」
蕭傑笑言:「陶傑剛才不是說,拍紀錄片期間所有滋擾,都不關導演事?而關學校事?現在又說出事是因為導演是開埠以來第一次嘗試,他只是沒經驗————那究竟張婉婷是沒責任,還是他只是沒經驗?」
「另外,各位,原來只要做一件開埠以來第一次做的事,主事人就不用負責?那豈不是無法無天?另外,在學校拍攝,是開埠以來第一次嗎?拍攝校園紀錄片,是開埠以來第一次嗎?占士金馬倫拍鐵達尼,也是第一次,難道他會沉死人然後說自己只是個未拍過沉船戲的導演因何要導演孭晒?這麼大個導演,沒有研究和反省能力嗎?
「好一個陶傑,難道覺得校長就只懂教書和待在家,張婉婷又沒有經驗甚麼也不懂,所以,就整了份賣身契,然後這些社會賢達闖了甚麼禍,參與學生就只好自己保護自己?不能怪責他們?陶傑筆下的社會,還是社會嗎?是反烏托邦的世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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