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進入後雨傘時代,抗爭運動仍未完結,蓋棺定論言之尚早。姑勿論人大會否改變8.31決定,但抗爭之路肯定很長,這種「長」是極之痛苦的:不僅與中共對抗,更在於現實主義者的冷嘲熱諷,直至香港推行民主。選舉是一面鏡子,讓我們知道雨傘革命打動了多少人心,抑或流失了多少「和理非非」的選民。筆者對2016年立法會選舉泛民和「進步民主派」的選情不甚樂觀,尤其是當你見到更多人為所謂的「食飯」而放棄民主,你便知道所謂的底線原來是毫無底線,並非「退無可退」。
我們都活在「扮自由」的社會,特首候選人辯論時說「民主」、「自由」、「法治」、「人權」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但特首的選民基礎卻來自不足2%的人口;民主?立法會有一半議員是直選的、一半卻是功能組別;言論自由?我們有蘋果日報、明報、信報,但我們有「劉進圖事件」;法治?我們有司法獨立,但我們目睹人大釋法、梁愛詩的「胡仙案」……說穿了,香港一直在「扮自由」。不要自誇自己的家很自由,由投擲催淚彈那刻開始,大家明白一切都是假的,似乎有的「自由」不過是自欺。事實上,我們一直活在威權社會。當有80萬人參加公投要求真普選,便有所謂150萬人的「保普選反佔中」簽名運動,可以見到中共鼓動所謂「沉默大多數」鬥跨鬥臭香港民主力量。佔領行動以來,又有中大、港大民調一直評估有多少人支持「佔中」和支持「袋往先」,當大眾開始對佔領行動厭倦時,調查學者又說運動發起人需注意民意逆轉的警號。當爭取民主的人要理解「反民主」人士的意見時,想起來也很荒謬。當一些無知的反佔領人士指摘「佔中」是少數人騎劫大部份人,是不民主,他們不知道這個觀點正好為極權維護,但反對民主的人竟然以「民主」批評為他們爭取民主的人,這是何其荒謬。
在「扮民主」的香港,抗爭要考慮民意,有時我寧願香港沒有選舉,佔領運動不再是泛民的包袱,那大家便不用顧慮選票,一鼓作起地抗爭。試想:中國大陸的示威比香港的暴力千萬倍,不講西藏新疆,河南有人因投資受騙而堵路、海南示威者追打警察,他們講不講民意?佔領馬路前一年有沒有Deliberation Day?香港不會有這種類型的示威,因為發動者要考慮形象、講民意。
在長達七十九日的雨傘革命中,歪理處處。很多香港人不知道六十年代參與黑人民權運動的人是「少數」,曼德拉也是反抗南非種族隔離暴政的「少數」。晚清「革命黨」孫中山能代表全國四萬萬人的大部份意見嗎?(在封建思想紥根多年的國度,人的思想依然保守。)歷史上帶來變革的人往往是少數,推動變革的方式都是不民主的、甚至很暴力,但沒有這少數人奮起反抗,我們今日可能仍留長辮、男權主義當道、種族主義盛行。說實話,大家要分清「手段」和「目標」,雨傘革命參與者的確是少數,像我寫幾篇文章是不能爭取民主的,向共產黨爭取民主便一定要犧牲更多,甚至要用獨斷、暴力的手段,但它帶來的目標──世代覺醒、真普選等等卻是惠及香港下一代。我確信:用不民主的手段爭取民主,總比以看似民主的手段反對民主好。
外國勢力是壞東西?
中共很多年前已經標籤泛民等為「外國勢力」,是次雨傘革命中民主力量再被妖魔化,然後用文革式敵我矛盾的手法對付雨傘革命,這些都是慣用的中共伎倆。中共恐懼顏色革命、嚴防外國勢力,因為中共本身便是透過外國勢力奪權,利用共產國際的幫助,實踐德國猶太人的政經理論。正當中共被國民黨打得落花流水,日本侵華為中共提供喘息的機會,中共在抗戰之初對八路軍提出「七分發展(共產黨),二分應付(國民黨),一分抗日」;1946年日本社會黨訪華,對侵華戰爭道歉,毛澤東表示日方無需道歉之餘,甚至深表感謝,因為他深明沒有日本的侵略,中共不可能在八年間成為兵馬百萬的「國中之國」,打倒國民黨。晚清時期,孫中山革命起義,四出海外籌募經費,也是招攬外國勢力;他引入的西方種族、性別平等的思想、共和制,是外國的東西;晚清的「皇族內閣」所參考的君主立憲制,乃至中國歷史上新設的外務部,都是外國經驗。
其實,香港很多人都深信中共無理的指控,實在悲哀!作家李怡曾言:「一個奴隸思想紮根的社會,人們認為奴隸、奴才必定有一個主人。若你不服從這個主人,便是在外面有另一個主人。」
法治?
不多講了,若法治等於守法,全世界法治最高效的國家應該是北韓。
香港的悲哀就是充滿歪理。
(本文原載於《學苑》二零一五年一月號,蒙《學苑》答允轉載,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