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發生一宗領錯遺體燒錯屍事件,有家屬原擬將先人土葬,卻被另一家庭錯領火化。遺屬今日(1月12日)入稟區域法院,向涉事殯儀公司索償。
本案的原告為先人黃先生的遺孀及4名子女,被告為祿福壽儀服務有限公司。入稟狀提到,被告2020年5月18日在寰宇殯儀館,代表家屬領取姓林的遺體時行事疏忽,導致誤領了黃先生的遺體,之後火化。
經原告調查發現,被告的兩名職員按林的遺屬指示,到寰宇殯儀館領取遺體時,誤打開了D4格,而非D5格,職員亦沒有執行任何程序核實身份,包括無核實標籤牌或核對相貌,單憑遺體臉上有痣便領取了錯誤的先人遺體。職員隨即為遺體化妝,送往靈實醫院舉行林的喪禮,當時錯領的遺體安放在玻璃棺材期間,沒有人發現或再確認遺體身份,遺體同日下午送往歌連臣角火葬場火化。
入稟狀又指,被告沒有履行職責,向職員工作提供足夠訓練和監管。
案件編號:DCPI 9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