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被遺忘權,順道遺忘香港市民

推行被遺忘權,順道遺忘香港市民


香港人生活忙碌,返工都用了半條人命,僅有的工餘時間不是每個人都會以追劇的精神去了解時事。本來受高薪的政府高官們和尊貴議員們就是要全職管治香港,為市民提供不同政治立場和敏感度都仍能安居樂業的條件。但今天政府和議員能否做到這一點,大家可以各自判斷。當政府有眾多隱藏的利益考慮,甚至與民為敵,很多具爭議性的議題就算面對多浩大的反對聲音,都仍然會以各種方式死灰復燃。只是不想愚昧,就得自己做功課去了解,香港人已經無日可以抖下。「被遺忘權」就是其中一項。熱血時報早前亦有相關專欄文章提出反對。

獨立媒體於12月31日報道指「香港或會『繞過立法』,與搜尋器公司直接商討,把歐盟的『被遺忘權』引進香港」。繞過立法似乎是今時今日香港政府經常嘗試的手段,盡可能把市民遺忘。「被遺忘權」以遺忘大家的方法推行,風格與現今政權相當合襯。然而平心而論,獨立媒體的標題略為誇張,就報道引述的本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在12月30日發表於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網頁所發表的網誌內容而言,當中並無提出「與搜尋器公司直接商討」的計劃。雖然如此,對於一直跟進這個議題的朋友看來,獨立媒體的猜測實在有可能只是快了一步,雖不中實不遠矣。

我比較無知,對「被遺忘權」這回事不甚了解,所以上網查考,才發現原來這個議題是個人資料私隱公署由2014年年頭開始一直蠢蠢欲動想要推動的概念,也出了多篇網誌討論。難怪獨立媒體會為報道定立這樣的標題,相信香港人再次陷入迷糊之間被出賣的危機。而可恨香港坐擁強大資源的主流媒體,多半忘了自己作為人民喉舌的責任。

《獨立媒體》為這個議題做了一系列的報導和評論亦有製作短片解釋,相當精彩,希望了解為何要反對這個政策的觀點,可以參看。而「被遺忘權」到底是甚麼東西出現這個概念的源由也可以參看相關報道。網上亦有聯署要求擱置在香港引入「被遺忘權」聯署團體包括獨立媒體、USP社會聯合媒體、鍵盤戰線、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等。

何謂「被遺忘權」,根據私隱專員蔣任宏的網誌,這是歐盟力推的概念:「『被遺忘權』是歐盟資料保障改革建議的其中一部分,正待歐盟立法機關審議通過立法。」該網誌提及了歐洲法院於2014年5月裁定:「個人有權要求搜尋器公司,須從搜尋結果中移除接連其名字至一些網上資訊的連結。若個人認為網上和他有關的資訊是不完整、不相干、或以原本收集資料的目的來說是超乎適度,以及過時,即可引用相關權利。」私隱專員認為:「不少提倡資訊自由者表明反對這項裁決。部分人士擔心『被遺忘權』意味著『網絡自由』的終結,亦有人士憂慮行使『被遺忘權』將會妨礙言論自由或獲取公開資訊的權利。」蔣任宏對上述憂慮評價為「言過其實」。

可能因為蔣任宏有這樣的評價,所以他在其網誌上放風:「亞太區私隱機構論壇的成員在會上總結,將繼續密切監察未來的發展動向。雖然現時並未有任何實質行動的計劃,但也不排除未來會聯合採取一些措施的可能性。」私隱專員想要引入「被遺忘權」,其做法卻是在國際論壇和業界上推動,而不是做任何諮詢、宣傳和了解民意的行動。

獨立媒體曾報道,於2014年11月底有關注網絡組織向私隱專員蔣任宏提交聯署信,要求「擱置在香港引入『被遺忘權』」,然而「蔣回應並沒有提出要『立法』,只是認為執行歐盟法庭裁決的搜尋公司乃跨國企業,理應把措施在全球實施」。另外,文中報道:「亞太私隱機構會議將在12月初舉行,蔣任宏表示將出席會議。記者再三問到他會否在會上游說各國實施『被遺忘權』時,他沒有正面回覆,只形容『唔係叫游說』,又以香港大學當日論壇作比喻,反問每人講不同意見是否叫『游說』。」

從這個以串嘴收結的回應看來,私隱專員只是希望在國際論壇上與各國私隱機構商量,如果能夠令各國都引入「被遺忘權」,是否就會順理成章地說香港要追上國際水平,不能落後於人,然後就強推此權或以行政手段令Google、Yahoo港人較常用搜尋器於香港地域也實施有關措施?這種做法完全可以不用理會民意,推行「被遺忘權」,也就順道遺忘了香港市民。

私隱專員作出這個結論的主要理據是引入「被遺忘權」並不會令已發布的資料被刪除,所移除的僅是網上搜尋的結果而已。對於這點,獨立媒體的短片反擊得非常清楚:即使移除的只是搜尋的結果,也已經阻礙了資訊的流通。除了部分新聞或網站文章是需要收費才能搜尋,即使是免費的內容,移除連結令搜尋效率和時間成本大增,其實是變相阻礙網民取得相關資料。另外,可以申請刪除的連結可以是「不完整、不相干、或以原本收集資料的目的來說是超乎適度,以及過時」,在今時今日指鹿為馬是每天都發生在香港,以上定義是否有被濫用的可能,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事實上,「被遺忘權」這個議題在國際上仍然是很有爭議性的。根據獨立媒體於2014年8月的報道,維基媒體基金會創辦人 Jimmy Wales 認為歐洲法院的判決違背維基信念,「他批評有人利用『被遺忘的權利』判決,要求刪除通往維基百科的超連結。『維基人的核心價值,包括透明、私隱、表達自由。維基的項目,包括維基百科,來自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也能獲取全部知識……好奇心和貢獻不會受政府無理請求左右。人類應該有信心,獲取知識,應是全面,真誠和不受審查的。』」Google 與維基媒體基金會兩個網絡上的大神決定合作,每個 Google 移除的超連結都會通知維基媒體基金會,由基金會公開這些個案。BBC 亦會持續更新和刊登被移除的連結外國傳媒 The Guardian 也為此做專題報道當中支持和反對的評論都有。由此可見這個議題不論地域,在根本上的原則問題上也極具爭議。

如果香港急於在這種仍具爭議性的議題上爭做國際先鋒,那為何在普遍認同的議題上,例如肅貪倡廉、保護古蹟文物、小班教學、廢物分類回收、海水化淡、民主制度等方面卻不拿出同樣的氣魄去推動?私隱專員呼籲反對「被遺忘權」的人士保持開放態度,他會不會也呼籲港府對眾多香港市民希望爭取和保護的權利保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