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同袍信用卡買iPhone 男警長判入獄22個月

偷同袍信用卡買iPhone 男警長判入獄22個月



35歲男警長涉在2019年偷同袍信用卡買iPhone及麥當勞食物,更「偷龍轉鳳」將舊卡與事主補領的新卡掉包。

被告劉晉寧上月於區域法院承認三項盜竊罪及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今日(12月31日)被判入獄22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警員,定必意識到犯案後果。雖然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偷卡後換卡,乃因有罪惡感,欲停止自己行為,法官反駁為被告若有罪惡感,大可銷毀信用卡便可,而非替事主換卡。

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2月11日在儲物櫃盜取其同袍梁樂倫信用卡A後,兩度在麥當勞消費6元以作「試卡」,梁及後申請信用卡B以作替代,但被告在2019年2月25日從梁的錢包中拿走信用卡B換成信用卡A,其後使用信用卡B四度在麥當勞購買$6至$11的物品「試卡」後,三度到Apple Store購買共三部iPhone XS,梁發現後註銷了信用卡B,被告再度把已被註銷的信用卡B換走信用卡A。

案件編號:DCCC 767/2020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