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藏伸縮棍煙霧餅罪成 判囚15個月

男子藏伸縮棍煙霧餅罪成 判囚15個月


去年11月15日,一名54歲男子行經元朗人群處時遭警員截停,並被搜出伸縮棍、行山杖、鐳射筆、11個煙霧餅及62顆鐵釘等物品。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爆炸品」、「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名成立,今日(12月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5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聲稱送贈煙霧餅給朋友、帶伸縮棍用來擋開攻擊、以鐵釘防止貓隻被犬隻咬死等解釋不可信,裁定被告非誠實可靠證人,拒絕接納其證供,故判被告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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