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考慮香港文藝業界和生態的最新發展以及不同人士的意見後,檢討文化藝術盛事基金運作和資助模式,並諮詢文藝盛事委員會意見,將完善基金的運作,期望帶動旅遊經濟。
局方表示,在審批準則中加強受資助活動須具備帶動旅遊及經濟的元素,把藝術文化與社會經濟發展融合,為香港整體社會帶來正面作用。
基金將採用固定申請周期,即每年接受3輪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每年的4月、8月和12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而申請者須在擬議活動舉行日期至少6個月前遞交申請。此舉既鼓勵活動主辦方作更充足規劃,也可讓基金一併考慮同一輪收到的申請,經審視每個申請項目的優劣後選取該輪申請期中值得支持的不多於四個項目和決定相應的資助金額,目標是每年共支持最多10個項目,以達至更有效善用有限的資源。
未來將引入配對資助以鼓勵活動主辦方引入商業贊助,拉動商界機構的參與程度,促使業界循產業化方向發展。
局方又加強關鍵績效指標要求,包括加入關於文藝盛事和旅遊的融合發展的指標,以更好監察活動成效,彰顯基金的作用。
新機制將於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並適用於擬於2025年7月1日或以後舉行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