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後駕駛撞傷途人 休班警被控3罪今提堂

涉酒後駕駛撞傷途人 休班警被控3罪今提堂


一名27歲駐守水警西分區的休班男警,今年5月28日凌晨懷疑酒後駕駛,於長沙灣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倒男途人。

警方表示,徵詢法律意見後,已控告其一項「在酒類影響下駕駛汽車」罪、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一項「使用殘缺車輛」罪,案件今日(11月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2月6日再訊,以待政府化驗師計算涉事車輛速度。被告准以5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駕駛車輛。

27歲被告何家榮報稱警員,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28日在深水埗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而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182毫克酒精,超過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及該私家車的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即該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

案件編號:KCCC 2971/2022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