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加強巡查餐飲處所 向4名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食環署加強巡查餐飲處所 向4名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食環署加強巡查大埔區、旺角區及黃大仙區多間餐飲處所,並提醒有關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規定。

食環署人員昨日(11月14日)到大埔區及旺角區進行巡查,又與警方在慈雲山進行聯合行動。行動期間,人員共巡查102間餐飲處所,包括50間食肆及52個街市熟食攤檔,作出25次口頭警告,並向4名涉嫌違反規例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主要關乎違反餐桌之間距離或有效分隔的隔板規定及佩戴口罩規定,另外亦向2名因擴展持牌餐飲處所經營範圍而觸犯《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此外,就處所內違反佩戴口罩的規定向2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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