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26名泛民因到維園悼念六四分別被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16人已認罪及判刑,2人潛逃海外,餘下8人否認控罪,原定今日(11月1日)在區域法院由法官胡雅文審理,但開審前5人認罪。
8名被告分別是壹傳媒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錦威、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以及前記者何桂藍。
認罪的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
18名被告分別為何俊仁、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郭永健、陳皓桓、何秀蘭、梁國華、黃之鋒、羅冠聰、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除黎智英外,其餘25人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維園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再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