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禁止112維園集會

警方禁止112維園集會


在反修例風波期間,多次發起遊行的劉頴匡,再計劃於本周六(11月2日)發起維園集會,他表示警方已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

劉頴匡強烈譴責警方進一步收窄市民的集會自由,會就警方決定提出上訴,據悉聆訊將安排於10月31日下午舉行。

他指在「禁止集會通知書」中,警方提及集會地點附近有「高危建築物」,可能成為攻擊目標。他指維園已經是距離政總、警總等重要建築物最遠的集會地點,多年來亦是和平集會的舉辦場地。如果連維園都高危,反問到底香港還有甚麼地方不是高危,認為警方必須解釋。

此外,警方在通知書中,亦首次援引當日有其他人士申請於其他地區集會為由,禁止主辦方的集會。然而,警方事前並未向申請人查詢有關集會之間的關連,亦沒有給予申請人機會解釋,就直接禁止,劉頴匡認為顯然違反程序公義。

現時集會籌委會已得知,有十多名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正研究根據《選舉條例》,於11月2日下午3時在維園舉行選舉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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