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秘收回佣涉至少四宗罪

梁振英秘收回佣涉至少四宗罪



澳洲媒體揭發特首梁振英秘密收取澳洲工程公司UGL約五千萬港元款項,事態相當嚴重,涉嫌犯下四宗罪,足以令他下台。

首先,款項在特首上任期間的2012及2013年收取,雖然特首辦公室堅稱款項與特首職務無關,但問題是,行政會議成員與特首均須申報在任期間的個人利益。換言之,他有刻意隱瞞個人利益。若要懷疑隱瞞收受地產商回佣的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梁亦肯定「周身蟻」。

根據合約,梁振英出任之前擁有有戴德梁行,以及UGL兩家公司的顧問,協助推廣業務。在他在任特首期間,政府有否因他的關係,向有關公司批出工程合約,又或是梁有沒有影響工程合約的投標過程?若然屬實,他便涉及濫權,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加上整份合約已曝光,勢必有人向廉政公署舉報。

再說,這交易連戴德梁行的股東、主席、甚至審計會計師樓也不知情,公司年報也沒記錄,明顯是刻意隱瞞。而在2011年10月尾,戴德梁行放售期間,有機會出現其他潛在的收購者。梁與UGL有沒有刻意報出賤價,誤導戴德梁行股東及董事同意出售公司資產呢?從表面證供(即合約)看,梁明顯蓄意促成交易,不單止涉及濫權和刑事貪污犯罪,股東更可循此提出訴訟,要求賠償所有損失。因為,戴德梁行後來被除牌,股東手上的股票價值歸零,血本無歸。

梁在2011年10月初辭任行政會議召集人職務,10月底戴德梁行開始尋找潛在買家,11月底宣佈參選特首,12月2日簽定出售公司合同,12月4日完成收購並辭任公司亞太區主席一職,兼收150萬鎊酬金。一切看似精密安排,惟天網灰灰,梁特終被爆黑材料,無不下台之理。

延伸閱讀:
【梁振英涉貪污 被揭收澳公司五千萬秘密利益】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10-08-2014/19149

(news.gov.hk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