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事件,可以做的事仍有很多

港大事件,可以做的事仍有很多



港大副校鬧劇風波,最終校委會以12比8的票數、否決陳文敏任命告終。

投這12票否決票的,顯然是一群助虐為紂、依附權勢的人渣敗類。如果689以你或你們家人的人生安全威逼你們否決陳文敏任命,我沒有話說,但你們的決定,明顯是在生命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而做的。

陳文敏做唔做副校長(學術及人力資源)其實好閒,但陳文敏這個提名,是港大委員會「唯一」的推薦人,校委會在沒有合理原因推翻這個任命實屬荒謬,而你們這群地位祟隆、號稱社會賢達的「成功人士」卻用一些接近白痴的理由作否決理由更是無稽,猶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不畏強權延身而出登高一呼,踢爆你班荗利木咀的痴迷愚行,俾你地知道唔係可以黑箱作業為所欲為都無人知。

麻煩覺得氣憤的相關人士(港大現任、前任師生教職員),唔好學民主黨鳩講類似「這是港大最黑暗的一天」,可以做的事情實在太多,例如保護馮敬恩同學人生安全,用群眾壓力罷免校委會、甚至港大法律學院罷課罷教等等.....在建制眼中,這些都是「攪事」。

不過,我個人對事情發展比較悲觀,因為在「攪事」之前,有三個大前提,第一,起碼相關人士主動關心這件事,可能好多局內人會覺得副校長任命遭否決是「who cares」或「none of my business」。第二,有能力作價值判斷,自己決定站在正義或邪惡哪一方。第三,最重要的,是有足夠充分道德勇氣,令他們付諸行動去「攪事」。

太複雜了,香港人連請半日病假都提心吊膽,驚俾人炒無左份工供唔到樓。要人去「攪事」?瞓醒未啊你?

(港台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