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子認向葵涌警署掟汽油彈 判囚3年10個月

18歲男子認向葵涌警署掟汽油彈 判囚3年10個月

一名18歲男子於今年1月夥同另外兩人,向葵涌警署停車場的閘門投擲汽油彈,他於案發後被警方拘捕。他早前承認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今日(9月2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10個月。 

該名姓陳的被告承認於2020年1月29日,連同兩名身份不詳人士,企圖用火損毀葵涌警署內的警車。 

被告又承認在葵涌金發工業大廈二期某單位內,管有11樽汽油彈、2支通渠水及3個玻璃樽,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