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鄒幸彤刑期最重囚7年3個月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鄒幸彤刑期最重囚7年3個月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上月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日(9月11日)判刑。

鄒幸彤的刑期最重,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則判監7年,開審前已經認罪的何俊仁囚5年2個月,支聯會則被罰150萬元。

4名被告包括已經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