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漢認虛報旺角警署內遭毆打 判囚4個月

46歲漢認虛報旺角警署內遭毆打 判囚4個月



一名46歲男子今年6月因涉盜竊被捕,7月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指在旺角警署內遭警員毆打。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該名男子未被毆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起訴該男子虛報有人犯罪。該男子今日(9月7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4個月。

被告亦承認偷竊,案情指他到奧海城一間商店盜竊,當他推着載有價值逾2200港元貨物的手推車離開店舖時,店員將他截停。偷竊罪判入獄3月,分期執行,亦即兩項控罪總刑期為7個月。

投訴警察課總督察周國權表示,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處理每一宗投訴,但如任何人作出不實指控,將會面對嚴重後果,可能干犯虛報有人犯罪或者浪費警力,而被刑事檢控。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