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西灣河開槍案 兩男生涉企圖搶槍等罪成

3年前西灣河開槍案 兩男生涉企圖搶槍等罪成


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爆發示威期間,發生警員開槍案,中槍姓周的男學生,以及另一名姓胡的男學生,同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罪,周因涉嫌在中槍後圖逃去,另被控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

他們否認控罪受審,今日(8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10月10日聽取求情和判刑,兩名被告保釋被撤銷,還押候判。

法官謝沈智慧形容警員當時開槍完全合理,又指片段顯示,兩被告在過程中是想奪去警員佩槍,而非僅撥開槍枝。

兩人被控於當日在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警員A,以及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於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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