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書宅出事(一)乜嘢係教師

教書宅出事(一)乜嘢係教師


撰寫本文時,小弟正想向所任教嘅中學校長請辭,作為一個係呢間中學工作咗四年的臨時合約員工,不禁倒抽了一口涼氣。臨時咗四年,連學生都話:「民哥仔你係唔會走架。」今日我係不動聲色下,我敲咗一下校長室嘅門,就講咗一句:「校長,我想辭職。」但係點都冇諗過,校長室空無一人。書記(校長秘書)行過黎拍一拍我膊頭:「校長去咗旅行,過幾日返。」(我頂,辭個職唔洗煩呀嗎!放低信就得啦!畀條生道行下好喎!

香港教師分類

香港普遍將教師分為兩種 :

1)檢定教員(即已經在本地教育學院完成教師訓練)

2)非檢定准用教員(只有大學學位副學位高級文憑而未接受師訓人仕)[1]

前者可於香港任何的中小學自由任教;後者只有獲得學校招聘後由該學校向教育局代為申請,而該教員亦只能在該校任教,而離開該校後該教員的資格亦會取消。大多數學校都傾向聘請檢定教員,除他們已受師訓外,亦無須為其向教育局申請檢定教員資格。[2] 在學校嘅行政層面,只要喺七月中聘請到新教師,就有充足時間為非檢定教員申請准許證。根據教師薪酬表,檢定教員起薪點為十九點,非檢定教員為十七點,而且非檢定教員在其完成師訓前都不會跳薪點。[3] 學校多數利用非檢定教員制度替教學助理申請非檢定准用教員資格,令其可代替檢定教員上課或代課,學校從中可以節省學經費。而教育助理亦可以利用其非檢定教員的身份報考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

總結

今時今日,教師的鐵飯碗已經消失,取而代之嘅情況係新入職教師大多數每年四月前後都在等候校長發落,有冇合約就睇學校有冇多餘錢請你,有冇特別撥款,又要睇下副校科主任撐唔撐你,又要確保家長學生冇投訴,仲要睇下你好唔好彩施政報告有冇話可以請多一個半個教師。唔好彩嘅,校長同你講聲唔好意思,下年唔夠錢請你,好彩啲就問你下年轉0.5/0.6/0.7 GM 得唔得 [4],唔得就唔好意思,請你另謀高就。

待續 ……(睇下我點辭職都好呀)

P.S. 唔好問我小學係點……未教過……


[1] 即係冇 PGDE 又冇 B.Ed

[2] 見香港法例第279A章,附表2,第2部

[3] 見官立、資助學校教師薪級表(2013年4月1日生效)

[4] 將標準學位教師月薪(例 GM19 點)$29720X0.5 = $14860 即該教師月薪,而教節及行政工作量亦相應減少(係良心顧主嘅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