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實施了一年,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撰寫網誌,分享感受。
鄭若驊表示,香港大有可為就必須要有《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深入實施《香港國安法》的工作需由整個社會共同承擔。她指律政司除了會嚴格按照《香港國安法》以及本地法律處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外,亦會加強向社會各界推廣國家觀念、對《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正確理解。
鄭若驊續指,堅穩的制度需要由優良的管治團隊來執行,管治者除了要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國家和特區、才德兼備和擁有管治能力外,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的專題研討會上特別列出五項條件:(一)立場堅定的愛國者;(二)勇於擔當、能夠處理難題、具備戰略思維和宏闊眼光;(三)為民眾辦實事;(四)善於團結各方面力量;及(五)盡忠職守,在其位謀其政。
她認為「一國」的安全底線越牢,「兩制」才有更多空間,香港的明天便會更好。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