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否決後,泛民拚命思考所謂「民主運動」的下一步,以延續日落西山的政治生命,對不起,你們沒有未來可言。
告別中國 前途自決
首先,大家要接受殘酷現實:中國統治下香港不會有民主。
還有無數民主派人士死不悔改,幻想和「中央」建立互信,指責港獨「破壞」民運,到了今日田地,北京不會准許香港實施民主,重演對西藏撕毀承諾,直接管治心思昭然若揭,民運經已徹底完蛋,沒有任何後續可能,一大批大中華狗奴才竟然仍洗腦港人民運尚有希望的錯覺,為不再存在的「一國兩制」背書,拖長政治壽命,無恥表忠北京,屢次出賣香港,阻礙香港前途問題的大辯論。泛民不除,港難不止。
六四晚會學界焚燒《基本法》一幕,帶出中國在天安門屠殺後改動《基本法》條文,香港人沒有賦權這套憲法,遂提及「修改憲法」的偽命題。為什麼說「假」?首先,曾幾何時,同一班人要求港人遵守《基本法》框架爭取民主,功敗垂成後移動底線,敢問諸君有何原則?其次,向中國爭取民主和爭取修憲,屬鏡中花水中月,不過是政改失敗後巧立名目,欺騙泛民支持者繼續民運歹戲,將糖衣另類包裝餵毒港人。第三,拒絕《基本法》是「見木不見林」的障眼法,我們不接受《基本法》,退一萬步講,香港人幾時主動要求中國管治香港,接受什麼「一國兩制」了?1982年香港革新會4%民調報告,充份顯示香港人不想「回歸」中國,中英兩國私相授受,合力炮製所謂《中英聯合聲明》,一份對香港絕不平等的條約,褫奪香港人自決權利,又不見他們提及?學生妄談潘金蓮淫婦式「命運自主」,言辭曖昧,避重就輕,不知所云,又有什麼新思維了?
救贖香港,脫離中國,無論民主抑或獨裁。
殖民恨史 啟蒙公投
相比「自主」之類的語言偽術,筆者向來提倡明確的「自決」(self-determination),透過公投決定香港前途。自決運動,比起半生不熟的民主運動,更加能夠擊中要害。香港人要求民主的原意,是為了抵抗中國入侵香港,此乃六四事件後所謂「民主抗共」的論述基礎,但是中國不會給予香港民主,民主無從談起,更無從抗起,邏輯自相矛盾,理論流於空想。於是乎香港人就向大中華思潮發展,否定中共這個「殺人政權」,迂迴曲折地暗示統治香港的「不合法性」,直到近年六四爭議也不得要領。
首先,「殺人」和「合法」從來沒有關連。中共殺人始非六四,早在幾十年前歷次政治運動雙手沾血,為什麼香港知識份子在八十年代嚮往開放中國的情況下,沒有講過中共的不合法性,天安門事件後是否華麗轉身?美國小布殊政府缺乏實據攻打伊拉克,殺人如麻,有沒有損害其合法性?其次,否定中共合法性,並不能改變它事實(de facto)執政中國,統治香港的現狀,陷入純粹文字遊戲,對香港毫無裨益,況且中共執政合法性源自中國經濟增長,不是殺人不殺人,現在多數中國人甚至肯定當年清場保障經濟的官方解釋。香港人沒有講清楚,自己想要的其實是一個不被中國統治的香港,三十餘年逃避事實轉彎抹角,浪費無數光陰,民主抗共不成,獨立民主合理。
港獨,六十年代馬文輝是一個關鍵人物,但核心思想卻源自五十年代聯合國去殖民自決的議案。談到這段歷史,很多港獨派本土派咬牙切齒,怒罵英國乃至西方為了拉攏中國抗擊蘇聯,犠牲香港自決機會,推卸責任絕無意義,相反我們可以在二十一世紀格局裡,重新認識五十年代的自決運動,能夠為日後香港帶來什麼啟示。加泰羅尼亞公投獨立,巴塞隆那球員碧基支持公投,認為「這代表民主」。對,公投也是民主的一種。這句說話,放在香港自稱民主派的語境裡,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變成「分裂國家」,「顛覆中央」,寧願在不可能的《基本法》,對,那套可以由外來者任意製訂解釋取締,本地民主派法律界齊聲擁護的《基本法》框架下,繼續他們虛妄永續的「民主運動」,套用《動物農場》經典名句:一些民主比另外一些民主更加邪惡。過往香港五區公投,也不過為了彰示爭取民主的意願,香港人的民主意識止於此矣。民主,不單改革政治體制,選舉地方首長,還有決定統一獨立,扭轉族群命運的深意。
討論香港前途問題,理應重新思考民主精神。
權力倫理 獨立改寫
一直以來,香港人對所謂「中國擁有香港主權,中央給予地方自治」,一種由上至下,由大至小概念照單全收,造就一國兩制的誕生及死亡,很少質疑權力倫理的矛盾:單一主權難以消解兩極政治。再看加泰羅尼亞,民主馬德里政府在金融危機爆發後,趁機收緊地方權力,反而加強該地獨立氣氛,一國兩制的缺陷,在於不確定權力收放,即使在民主社會,也難以逃避集中權力的人類天性。或許這裡可以回答一些問題,首先佔中三子之一陳建民老師 Juan Linz 講過:「沒有主權國家,就沒有穩定的民主。」雨傘革命沒有推翻命運,後續本土主義分離主義的崛起反而支持這個理論,當兩個族群南轅北轍,強行成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無論雙方採取什麼體制,不穩定是必然結果,要打破這個死局,分開主權是唯一博奕均衡點。帶到六四「建設民主中國」的爭議,本土派說「不理中國」,是一個懶惰描述,嚴格而言是「無論中國體制如何」(regardless of Chinese political system),香港處於獨裁抑或民主中國統治下,都會面臨巨大衝突及覆亡危機,直接粉碎民主派「唯體制論」的荒謬,奇怪的是本土派沒有明確指出「主權分離」的分析框架。
公投有效無效也好,公投勝利失敗也好,不但令公投傳統落地生根,更將中國對香港主權變成具爭議(contested)事項,從權力倫理到中國史觀的一次思想維新:拒絕大一統,香港獨立,何罪之有?舉辦民間公投,不是否定中共合法性,而是質疑瓦解中國統治香港的合理性,而是挫敗中國殖民帝國霸權的武器。有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香港人不能自決?為什麼香港主權不屬於香港?不像黃之鋒所講,買軍火打共軍,一九七四年葡萄牙康乃馨革命,就是一場和平公民抗命的典範,中文「革『命』」形像血腥,根據《維基》條目,revolution 來自拉丁文 revolutio,意指「短時間內權力架構出現根本轉變」。香港人沒有里斯本花卉巿場的康乃馨,卻要有一顆救贖香港的公投選票。不需「勇武投票」,甚至有點左膠味道,和理非非,反殖反帝,這是左膠勇武的匯合點。如果泛民不同意,很好,那麼請提出高見,是不是叫句「我要真普選」,七一遊行六四點燭,幾年後否決一模一樣的政改方案,直到二零四七,就是你們的「民主運動」?
制憲立約 重新出發
民間公投,必然引起現存法律存廢的辯論,筆者贊成獨立,自然支持立憲(暫稱之為《香港憲法》)。命運自主,一張紙,一枝筆,自己憲法自己寫,自己規則自己訂。香港沒有《基本法》,明日太陽照樣升,守護本土意志所然,白紙黑字豈能僭越,有些人把法律看得太過神聖,陷入專業盲點,如是者蘇聯應該是一個很棒的國家。條文就像貨幣,本身是一堆沒有價值的紙張,因為人民的信任認同,才被賦予意義。崇拜法律,讓其變成惡魔,乃大愚若智。從頭到尾都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基本法》港人沒有書寫認同,也沒有意欲與中國立約,修憲派忽略最基本的訂約精神,遑論這套憲法粗製濫造,醫番好都變殘廢。立憲訂約,是香港和香港人的事,和別人完全無關,重要的是這部法律能夠貫徹香港意志。
寫到這裡,著墨民主的地方不多,民主在標題也放到最後,處理香港的國家主權地位是命題關鍵,真正民主,反而是獨立建國之後的事情……
一切一切,都是為了扭轉三十年前香港走過的歷史錯棋。